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和增减原因说明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九、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十、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八、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管理表(基本支出)
十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镇雄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着力把握政治方向,着力协调各方职能,着力统筹政法工作,着力建设政法队伍,着力督促依法履职,着力创造公正司法环境。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政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指导乡镇党委政法工作;完成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镇雄县委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综治办、维稳办、政工科、执法监督室、610办公室、依法治县办公室七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满意根本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镇雄、法治镇雄和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和获得感。重点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着力防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着力防控政治安全风险、经济安全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社会矛盾风险、网络安全风险“五大风险”,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技术、建立新机制,切实提高对各类风险的发现、防范、管控水平,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管控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服务保障,促进跨越发展。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全力服务脱贫攻坚、交通兴县、产业富县、城镇带县、教育强县、生态立县“六大战略”,加强治安管理、推进社会治理、改进执法办案、强化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强化治理创新,提升治理实效。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围绕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着力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要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黑拐枪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
(四)全力补齐短板,建设平安镇雄。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依法治理,着力补齐矛盾纠纷凸显、违法犯罪易发高发、毒情形势严峻、防控体系薄弱等短板,以创建省级平安县城为动力,着力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平安镇雄创建水平和效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不断巩固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着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切实履行好公共安全管理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依法治县,推进法治进程。围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五大重点”,全面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规划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和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和法治创建载体,提升针对性和时效性,打造一批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示范点,发挥示范效应,加快法治镇雄建设进程。
(六)强化从严治警,建设过硬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开展好政法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政治意识、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时时处处事事向党中央看齐,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按照 “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各项铁规禁令、行为规范,扎紧制度笼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毫不手软查处不正之风,把政法机关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确保纪律作风持续好转,全力建设敢拼敢干敢担当的政法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3.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3.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3.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25万元(本级财力303.2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3.2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0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90.8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务支出;列“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08万元,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列“2080504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34万元,主要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公用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支出共计303.25万元(基本支出303.25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234.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5.17万元,津贴补贴121.50万元,奖金47.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48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电费2万元,水费0.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86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工会经费4.32万元,福利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2万元,其中:离休费12.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和增减原因说明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0.2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5万元。
(二) “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0.20万元,比上年的43.44万元减少3.24万元,下降7%。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20.35万元,比上年的21.99万元减少1.64万元,下降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5万元,比上年的21.45万元减少1.60万元,下降7%。“三公”经费下降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相应比例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由于工资调整,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4.34万元,比2017年预算183.48万元增加50.86万元,增长比例为28%。
2、由于本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中含有公务交通补贴,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6.48万元,比2017年预算42.38万元增加14.10万元,增长比例为33%。
3、由于正式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42万元,比2017年预算32.53万元减少20.11万元,减少比例为62%。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九、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由于工资调整,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4.34万元,比2017年预算183.48万元增加50.86万元,增长比例为28%。
2、由于本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中含有公务交通补贴,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6.48万元,比2017年预算42.38万元增加14.10万元,增长比例为33%。
3、由于正式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42万元,比2017年预算32.53万元减少20.11万元,减少比例为62%。
十、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离休人员”是指是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中,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人员。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48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电费2万元,水费0.50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86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4.32万元,福利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10万元,增长比例为33%,原因为本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中含有公务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镇雄、法治镇雄和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和获得感。
中共镇雄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