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4-0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按照《企业法》,指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我乡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独立核算机构1个。财政供给人员23人。其中:在职18人,退休4人,离休1人。
二、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178.4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补助178.49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178.4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