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是一人抽了他几条子,哪晓得他就死了呢谁叫他偷我们的东西打小偷也犯法吗早知这样,我们真不该打他啊!”犯罪嫌疑人岳某某等人在看守所对提审的检察官悔恨地说。
7月25日,镇雄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殴打小偷致死的岳某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3年6月20日上午,家住镇雄县林口乡娃飞村的村民岳某某把自家的三匹马和三头牛拴在娃飞村山梁上放牧,因有事就请当时也在山上放牧的同村村民顾某看管。到中午顾某发现一小偷在偷岳某某家的马,就喝斥起来,并请人打电话告知岳某某,同时告知也有牲口在山梁上放牧的晋某某和曾某某两个村民,让其提防小偷,岳某某、晋某某、曾某某三人得到消息迅速赶到山梁上,得知小偷的逃跑方向后,从地上捡起竹条进行追赶,赶上后三人就用竹条子抽打小偷的手脚。因三人是女流之辈,怕小偷反抗,就请顾某打电话通知村民一起来抓小偷。被偷怕了的村民们一听说有小偷都纷纷赶往现场,因问不出姓名,村民们轮流用竹条抽打小偷,直到小偷被打倒在地上喊救命,村民们才住手,打电话报案,待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小偷已经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全身躯干及四肢大面积挫伤,挫伤区域内见多条挫伤带,死者系创伤性休克死亡。
经审查,本案先后参与殴打小偷的村民一共有19人,目前镇雄县检察院已对曾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另外的13名嫌疑人,公安机关已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俗话说:“众怒难犯、法不责众。”本案中,被偷怕了的村民们一怒之下做出的过激行为,是可恕还是不可恕,法真的不处罚众人吗小偷也是人,小偷的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殴打小偷同样犯法,在这里告诫每一个人,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盲目蛮干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