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5-20
5月9日,镇雄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首例申请强制医疗的庭审过程进行观摩和评议。
整个庭审活动,出席法庭的检察员依法出示了被申请强制医疗人邓某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证据;被强制医疗人患有精神病及在作案时处于疾病发作,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鉴定;现在还有社会危害性可能的证据。经过缜密有序三组证据的出示并通过庭审质证和辩论,充分论证了我院提起的对邓某强制医疗申请必要性。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逻辑能力和审判活动监督等环节对我院出席法庭的检察员进行了评议,并对我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此次活动以“两员”共同参与的形式,让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充分了解新刑诉法实施后检察机关的部分职能转变和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作的努力,为检察机关更多接受外部监督提供良好平台。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