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3-03
3月2日上午,刚从浙江回到家中的陈某不顾路途的辛劳,在其母亲的带领下来到县公安局乌峰派出所找到民警赵祖民,如实向民警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希望得到法律的从宽处理。
“我已经在外躲躲藏藏的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来心头的压力很大,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的,今天终于轻松了”,在向民警交待了自己所犯后,陈某说出了自己心中的话。
2009年9月8日晚23时许,陈某在县城邀约何某、朱某等人与他人斗殴,在斗殴中持刀将对方当事人砍成重伤。案发后,陈某逃出镇雄县,先后到过广东、浙江等省的一些市县做零工,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今年以来,轰轰烈烈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在全县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乌峰派出所东城警务区民警在“大走访”中,对网上逃犯陈某的家属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将该户人家作为重点走访对象,通过陈某家属规劝并敦促其投案自首。于是,民警成了陈某家的常客。经过与陈某的母亲多次交谈后民警了解到,其家属对陈某犯事后外逃躲避这事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而深感无奈,心疼儿子在外飘零浪荡的非人生活,一直苦于无人指路而拖了一年多时间。针对陈某家属心中的顾虑,民警从情理上入手,用大量事实证明了犯罪后外逃是条行不通的路,外逃躲避于情理于法律都是绝不允许的。通过与陈某家属多次交心谈心,使得陈某家属逐渐了解到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更进一步的了解到公安机关追逃的决心和信心。
2月27日下午,民警赵祖民等人又一次来到陈某家中。
“同志,我们想清楚了,陈某回来投案才是他的唯一出路,今天我就要当着你们的面给他打电话,叫他回来自首”陈某的母亲对民警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于是,陈某的母亲当着民警就拔通了陈某的电话。
远在浙江某地干着零活的陈某再一次接到母亲的电话后,决定回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晚,陈某买了回乡的火车票,经过两天两夜的行程,赶到乌峰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