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祖雄 杨照全 发布于:2018-09-10
法院强制执行已生效判决,是对不尊重法律、心不存敬畏的人采取的法律手段。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打击整治“老赖”行为,镇雄在行动。
研究执行方案
9月7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公安、检察、司法、塘房镇党政干部及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维持、观摩、参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执行镇雄县双利建筑材料站诉云南冠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已生效判决一案,由于组织、评估、预测充分,工作到位,使得这一案件得以成功执行。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杜华贵到场组织执行并要求实施执行及协助执行、监督执行的政法干警、镇村干部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各司其职,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安全进行,就执行中相关纪律作强调。
杜华贵到现场组织执行
当前,随着“云岭总攻”执行行动的深入推进,在共同治理执行难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镇雄县“治理执行难”工作稳步推进,一大批陈案、积案得以有效清理和执行。云南冠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承建镇雄县塘房镇新集镇某小区开发工程,向镇雄县双利建筑材料租赁站租赁钢管、扣件、套管、顶托等建筑设备,后因冠福公司资金链断裂,未能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退还双利建筑材料租赁站的建筑设备。经重庆市壁山区法院判决,由冠福公司退还双利建筑材料租赁站的建筑材料并履行相关义务。判决生效后,冠福公司未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双利建筑材料租赁站遂向镇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涉案标的大,涉及面广,各种矛盾纠纷交织叠加,如果处置不当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和事件。在听取了镇雄县法院相关汇报后,镇雄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反复对执行该案的有利方面和不利因素进行研究、分析、预测、评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针对性较强的执行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杜华贵任组长的执行领导组,抽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卫计、塘房镇等“治理执行难”成员单位精干力量组成执行工作组,并邀请塘房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于9月7日上午开赴执行现场开展执行行动。
实施执行
在执行现场,执行实施、稳控、秩序维护、现场监督、医疗救护等同步进行,到场观望的周边群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秩序井然,执行工作依照执行程序和既定方案顺利、安全进行。当天,共执行到位钢管269.4吨,长度达88000余米,钢架扣件26.9吨27000余个,执行标的物运离现场交付给了双利建筑材料租赁站,执行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实施执行
此次执行行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也为塘房镇新集镇建设扫清了阻碍,有力震慑了“老赖”行为,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等方面有着深远意义。
现场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