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罗坎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父亲起诉儿子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刘远江有两个儿子刘昌明和刘昌军,均已成家立业。2010年3月,刘远江觉得自己年迈体衰,便与两个儿子商量分家的事,两个儿子都高兴地答应了。可谁也没有想到,这次分家却让父子三人走上了公堂。
刘家有一块两亩多的杉林,杉苗长势很好,兄弟俩都想要。就因为这块杉林,这家怎么也分不好,一家人的关系愈来愈紧张。
纠纷先从妯娌间产生,3月21日,两妯娌先从冷言冷语到恶相向再到相互抓扯,后来兄弟俩也加入了战争。手心手背都是肉,刘远江怕打出问题,急忙上去制止。当时打斗场面太混乱,不知是谁绊倒了刘远江,他感觉右腿非常疼痛,后到镇雄县医院检查为右小骨斜形骨折,先后花去医疗费等费用6000余元。令其伤心的是,两个儿子相互推卸责任,谁也不支付这笔费用。此事经盐溪村委会,盐源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
2010年9月,刘远江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四人诉到法庭,诉求四人连带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0000余元。
受理此案后,镇雄县人民法院罗坎中心法庭承办案件的法官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决定巡回审理。
11月3日,法庭干警驱车来到盐溪村委会,正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主审法官耐心地向他们阐释法理人情,讲述亲情的重要及家和万事兴的意义。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四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庭跪在父亲面前,乞求父亲原谅自己,刘远江早已泪流满面,他说自己也不想闹到今天这个地步。此案最终以兄弟俩各承担父亲医疗费的一半,老父亲放弃其它诉讼请求而圆满结案,旁听的群众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刘家又恢复了往日的和谐与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