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今年以来,镇雄县人民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民事审判工作。1-6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82件,同比上升14.66%;审结588件,同比上升17.13%,结案率为75.19%,未结194件,扣除处于公告和鉴定期未结案件127件,结案率为89.77%,同比与上升2.31%。工作中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绕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紧贴经济发展和民生,找准民事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及时审理各类矛盾可能激化、纠纷可能升级、社会反响强烈的民商事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切实关注受理案件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以劳资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婚姻家庭、“三养”案件等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案件为工作重点,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全过程。1-6月共计调解案件351件,调解率为59.69%;撤诉112件,调解加撤诉共463件,调撤率为78.74%。
三是坚持庭前释法、判后答疑。认真贯彻落实案件提速的相关规定,将工作触角前后延展,庭前释法、判后答疑,有效消除当事人疑虑,依法及时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坚持便民利民、方便诉讼。扩大民事案件巡回审判覆盖面,减少当事人“讼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依法延伸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送达等职能,细化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1-6月共计巡回审理案件340件,陪审员参加审理47件。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