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4-05-29
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和解。
舒畅与伟岸系同事,伟岸因生活方面的原因向舒畅借款上万元,届期未还。舒畅依法将此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启动了法律程序。案件依法律程序审理终结,判决书已生效且所确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已届满。而伟岸只履行了部分义务,剩余九千余元的义务仍未履行。经法院多次催促,伟岸以各种借口搪塞。案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在法院准备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时,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伟岸确属困难,一时无法拿出数千元的执行款。执行法官本着案结事了的思路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在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人的情况下,舒畅确保了借款能如数返还。念在昔日同事的情分上,舒畅自动放弃此案余款的申请执行权,请求法院结案。担保人、申请人、被执行人一笑解恩怨,共同携手走出了法庭。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不是目的,而是促使案件最终了结的手段。本案中,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促使案件圆满了结,并在当事人之间增添了一分和谐。(文中人名为化名)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