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11-08
张某某因装煤炭与范某发生争执并吵骂,范某之妻陈某听到后认为张某某是在辱骂她,遂冲上去拉住张某某衣领,并当众打了张某某两个耳光。张某某之子张某闻讯后赶来,为父出气并将陈某致伤,后陈某被家人送往医院住院治疗。陈某出院后因医疗费用问题经派出所调解未果,遂以健康权纠纷为由向法院诉求解决。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这起案件。
2013年6月2日下午,张某某因装煤炭与范某发生争执,双方相互吵骂,范某之妻陈某在楼上听到后认为张某某是在辱骂她,遂从楼上冲下来拉住张某某衣领,并当众打了张某某两个耳光,后被人拉开。张某某之子张某闻讯后赶来,质问陈某,为父出气并将陈某致伤,后陈某被家人送往镇雄县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1、头皮挫伤。2、左颌面部损伤。3、胸壁软组织损伤。住院4天。花去医疗费2458.80元。
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去参加旁听的人比较多,审判庭里座无虚席。庭审进入到调解阶段,原告认为其虽与被告之父张某某发生抓扯,但其并没有致伤张某某。相反地,是被告张某赶来后将其打伤,其被致伤后为医治伤情所花费的医疗等合理费用理应由被告张某承担。而被告张某则认为,原告陈某作为一个女人,在仁和赶场当天大庭广众之下打了其父亲两个耳光,这是一种极大侮辱人格的行为。其作为人子,见到父亲遭此大辱,为父亲出气才将原告陈某致伤的。该纠纷是由原告引起的,故不同意赔偿原告陈某相关医疗费。除非原告陈某能当着法庭的面向其父亲张某某道歉,其才同意赔偿原告陈某所花费的全部医疗费。而原告陈某则说要其向被告父亲张某某认错道歉是不可能的事。调解曾一度陷入僵局。主审法官辩法析理,就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就该纠纷发生的原因及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给双方当事人进行认真的解释,促使原告陈某认识到当众打人耳光的不对,被告张某亦认识到为父出气致伤他人的不对。主审法官趁热打铁,结合当地风俗进行人性化调解,法官的苦口婆心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及在场的旁听群众。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张某某自愿赔偿原告陈某合理医疗等费用人民币1000元(当庭兑现);二、原告陈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在调解协议签字时,原告陈某还当着法庭的面主动向被告张某之父张某某道歉,并与张某某握手言和。法官的人性化调解有效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