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11-08
男子借口外出打工,扔下妻儿和年迈的母亲失去联系玩失踪,妻子多年寻找均无音讯,无奈妻子提起了离婚诉讼。近日,云南镇雄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妻子敏敏与被告阿建于1994年相识、相恋后开始同居生活,于1995年12月15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于1995年6月7日生育长子小爽,1997年11月25日生育次子小杰。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一个和谐的家庭。而2006年年底,被告阿健以打工为由离家外出,至今未归,不与原告联系,不与自己的母亲联系,任凭家人望眼欲穿均不遂愿。原告多次寻找亦无结果,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出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子小爽、小杰随其生活并抚养。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结婚后,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生育了两个孩子,但婚后双方未能经营好婚姻和家庭,自2006年以后,被告即外出不归,不与原告联系,双方长期分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故对原告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双方所生男孩小爽、小杰因长时间随原告父母一起生活,且被告现外出不归,由原告抚养较为恰当。故对原告提出婚生子随其生活并由其抚养的请求予以支持。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