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3-14
有人说离婚就是不负责任,或许是为了逃避家庭责任,或许是事业有成后喜新厌旧,嫌妻抛夫。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人选择离婚,恰恰是出于一种负责任的初衷。
近日,镇雄法院以萨中心人民法庭调离了一起离婚案件,诉求离婚的王某正是为了尽责任。王某与戴某是一对夫妻,没有文化,15年前,在父母的包办之下将两人强捆在一起,成为了一家人,先后生育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尽管王某早已认命,总希望平平淡淡过这一生,然而,强扭的瓜不甜,婚后双方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时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吵打,面对生活的压力,2005年,王某离开偏僻贫困的家乡外出打工,盼望着赚钱回家为孩子买上几件漂亮的衣服,将狭窄的茅草房改变成水泥平房……可自己的苦心却被丈夫误认为是为了逃避家庭责任,甚至是逃避婚姻。王某将打工积攒的钱为孩子买了衣服送来,戴某却不接受,打电话回家想听听孩子的声音,得到的却是孩子不接听电话的说法,想回家看望孩子,却又担心被性格暴躁的戴某强留在家中,甚至对其进行毒打,久而久之,连家庭的联系方式都没有了。打工让王某听到、看到、学到了许多东西,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解除这段痛苦的婚姻,能够为孩子尽自己力所能及的责任……
本案受理后,在办案人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所生子女由被告负责抚养,由王某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20000元,王某可时探视子女,戴某不得阻止。
案件是了结了,承办法官却献入了思考:人的生命是如此短暂,我们为什么不去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生活呢为什么不可以去追求美满幸福的婚姻呢为什么不去使自己的人生碰出耀眼的火花呢为什么还要去强留那已经名存实亡、没有任何意义的婚姻呢这难道不是对生命的藐视、对理想的毁灭、对责任的误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