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因丈夫经常赌博、并且常醉酒辱骂家人,现又因犯职务侵占罪获刑八年,妻子三诉离婚终得以如愿。
2002年初,女青年郑华与男青年涂林在镇雄县木卓乡认识后自由恋爱,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04年9月12日,双方生长子涂瑞,并于同年10月6日补办了结婚证。婚后双方夫妻关系较好,后因涂林经常在外赌博、时而借酒发疯,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甚至分居生活。2009年12月,郑华向镇雄县人民法院诉求与涂林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郑华于2011年8月又起诉与涂林离婚,于同年8月撤诉。现涂林因犯职务侵占罪被镇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郑华遂于2013年9月再次向镇雄法院诉求与涂林离婚。
镇雄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后虽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双方为生活琐事发生吵闹后分居,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原告起诉离婚经本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能在一起共同生活,现因被告涉嫌犯罪被判刑,致使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诉求离婚的主张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双方所生孩子问题,鉴于被告将会服刑的实际,孩子应判由原告抚育为宜。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五)项、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准许了二人离婚,双方所生长子涂瑞由原告郑华负责抚养。(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