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1-19
关键时刻没能克制,出手伤人悔恨不已,主动医治并赔偿,求得伤者谅解、获法院从轻处罚!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德全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宋德全和李文在一共同排队装煤过程中发生争执,李文再三辱骂宋德全,宋德全愤怒之余,挥拳向李文,造成李文重伤。事发后,宋德全立即将李文送至镇雄县人民医院医治,并支付医药等费人民币3900元。后经当地派出所主持调解,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宋德全的家属一次性赔偿李文医疗等费用人民币26800元,受害人李文对宋德全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宋德全案发后通过以上行为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已明确对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请求,并且被害人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镇雄人民法院对被害人宋德全从轻处罚,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矛盾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但发生纠纷后我们应当克制自己,换位思考,体谅别人,学会理解和包容,从而让纠纷得到化解与消除。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要积极化干戈为玉帛。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