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2-15
“法官,感谢了,你们才是真正的人民法官”,随着这句话的说出,镇雄县母享中心人民法庭又成功调解了一桩健康权纠纷的案件。
原告张某就读于被告镇雄县坡头镇中心学校下属的半坡小学。2009年8月26日上午十时许,张亚在课间休息期间从学校楼梯间的扶手上摔下,致右肾挫裂伤伴肾包膜下出血,胸膜腔积液。张某辗转镇雄中医院、毕节地区医院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治,共花费医药费22924.68元。双方因协商未果,原告张某于2010年6月10日向本院起诉。
庭审中,原、被告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庭审法官因势利导,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进行调解,一直到下午三点多钟,当事人被法官们一心为民的思想所感动,最终达成协议,得到旁观群众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