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1-03
日前,云南镇雄法院以萨中心法庭10天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7件,涉案金额近20万元,全部调解结案并且当庭兑现,维护了正常的农村金融秩序。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屯信用社诉王某等17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以萨中心法庭受理后,经审查发现:这批案件的欠款人都有国家职工担保,欠款人与担保人多系亲属,大多因做生意欠周转资金向信用社贷款,贷款金额均属一两万之内的小额贷款,后来因故到外地经商,常年不在家,造成贷款无法追回。法庭接到这些案件后,主动寻找欠款人的下落,并讲清了逾期不偿还欠款的法律后果及担保人的法律责任,通过担保人及其所在单位领导促使欠款人还款,以萨中心法庭全体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利用周末亲自到当事人家里组织开庭调解,简化诉讼程序,使案件顺利结案。法官们的能动司法行为深深打动了当事人,促进了案件得以调解并当庭履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