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6-03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泼机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赵某诉被告申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即将结束时,被告当庭开始大吵大闹,当庭辱骂法官,法官立即制止后,又与其耐心的交谈,最终使其诚心悔过。
原告与被告于1996年10月开始同居生活,1997年5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了5个子女。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关系紧张,原告于2006年9月外出打工至今与被告分居生活,现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和好无望为由,诉求离婚。
审理中被告坚持认为,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不同意离婚,
经调解无果。庭审即将结束,法官在宣布宣判时间时,被告当庭就开始大吵大闹,甚至随意辱骂,法官立即制止了被告的行为。闭庭后,承办法官又单独找到被告与他交谈。交谈中法官得知,被告误以为法官宣布宣判时间是要判决他们离婚,所以才当庭大吵大闹。承办法官这才跟被告讲解:离婚案件要先经调解,调解不成后才判决,但是判决有判决离婚或判决不准离婚。法院会依法公正办理,如果达成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法院就判决离婚;如果没有达成就判决不准予离婚,要相信法院会秉公办理。经过承办法官一番耐心的讲解,感情的疏导,被告才恍然大悟,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