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父诉子的房屋侵权纠纷案件。
家住镇雄县雨河街上的解保全,在儿子长大成家后,将自己的财产分给了三个儿子。根据分家析产时的约定,幼子解双银分得位于雨河中街的一个门面两层楼的水泥平房,同时负责偿还解保全欠下的债务。分家后不久,解保全的老伴去世,解保全与解双银父子相依为命,感情一直很好。
2008年3月,解保全又找了一个老伴,反对此事的解双银经常与父亲争吵。一家人的关系更是愈来愈恶劣,解双银但不还欠款,也不再给付父亲赡养费。
2010年8月,与儿子关系非常僵化的解保全将解双银诉致法院,要求收回自己的房产。镇雄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案件的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决定要千方百计促使此案调解,让这家人恢复以前的和谐。
2010年12月11日,镇雄县人民法院罗坎中心法庭的法官们冒着严寒来到解保全家,经过现场勘验后,当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们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阐释法理人情,告诉他们一家人应该和睦相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在法官的劝说下,解保全泪流满面,他说自己起诉儿子,不是一定要将他赶出家门,只是想让他知道自己的错误,以后不要像仇人一样对待自己,按照约定还清自己的欠款,按时给付自己和老伴赡养费。解双银也终于明白,自己反对父亲的婚姻是错误的,不给付赡养费更不对,他当庭向父亲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父亲和后娘能够原谅自己,保证还清父亲的欠款,并且一定会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孝敬二老。法庭上,父子二人抱头痛哭,走出多年的隔阂,亲情将他们紧紧连在一起,旁听的群众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