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镇雄法院执行局召开会议,学习《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进行研究、部署。
镇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申开勇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于11月5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干警吃透通知精神,用好措施,开展好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
在大家对通知进行学习并统一意见后,申局长就本次专项活动做了安排:一、全面清查我院积案,对清理出可能有条件的案件集中执行;二、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有妨害执行行为但不构成犯罪,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对行为人逃匿的,报院党组,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三、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报院党组,以便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申开勇强调本次专项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全局干警要振奋精神,克难攻坚,利用活动契机,清理执行手中的“骨头案”、“钉子案”。
本次专项执行活动能有效震慑老赖,树立法院执行工作的权威,树立全社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解决我院积案包袱,并为2015年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