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1-03
在“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镇雄县人民法院以勒中心人民法庭设立巡回法庭接待点,强化民事诉讼调解,加快办案节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该庭2010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6件,其中诉讼案件174件,执行案件22件,审执结196件,结案率达100%;巡回审理案件159件,巡回审判率占诉讼案件的91.4%,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6%;调解案件121件、撤案件24件,调撤率达83.3%,与去年同比增长10%;全年无上诉发回重审案件和改判案件。有效化解了民间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该庭以以勒镇为中心,在塘房镇、大湾镇巡回法庭接待点,采取定点、定期的方式,集中办理案件、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受理群众起诉等。巡回接待点实行审判员定期接待制度,印制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诉讼费收费办法、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须知、风险提示等,并对外公示法庭及审判人员的联系电话,随时随地提供便民服务。在巡回办案时,实行现场立案,当即排期,简化立案操作手续,对简易纠纷实行即收即审即结。法庭根据案情,因地制宜,在乡村公共活动场所、农家院坝、田边地角等地开庭审理案件,既方便群众诉讼,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辖区群众高兴地说:“我们所在地的法庭虽然撤并了,但法庭开到了家门口,我们比以前打官司更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