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4-28
4月22日下午,记者从县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发生在县城中山宾馆的“3·29”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
据警方介绍,2011年3月29日晚,我县乌峰镇桃李巷男青年倪健春在县城中山宾馆被人追砍,被迫从宾馆三楼阳台上跳下后又被继续砍打,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30日凌晨5时死亡。经法医鉴定,倪健春死亡原因系高坠导致血气胸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波立即召集副局长袁峰、刑侦大队打黑除恶中队民警以及乌峰派出所有关民警专题研究此案,并成立“3·29”案件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经过专案组全体参战民警12个昼夜的不懈努力,至4月12日,“3·29”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王先泽、王江在广东省广州市被抓获归案。经审讯,王先泽、王江对3月29日晚伤害倪健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