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4-06
4月3号下午,在镇雄县花朗乡文阁村公所,因为土地阡陌小路发生纠纷,双方进而抓打的郑方林和王国栋两家,在花朗派出所民警和文阁村治保主任的调解劝说下握手言和,郑方林赔偿王国栋的医治费用580元也当场支付。双方表示今后一定和睦相处,在生产生活上互相照应彼此。
这是镇雄县公安局花朗派出所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力求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的工作目标,而由基层治保组织人员成功调和的又一案例。
今年以来,花朗派出所针对辖区社会治安实际,对治安基层组织的建设和作用进行了有效探索,在花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派出所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治保组织工作责任机制,从治保人员的选择、任用到对治保工作的考核把关,派出所直接领导治保会工作。为促使治保人员人尽其责、人尽其用,派出所定期对治保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全面提升治保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使治保人员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实行责、权、利挂钩,加大治保组织的队伍建设和对治保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使得治保会工作作为维护辖区稳定和谐的重要支撑,在平常工作中办得了事、办得成事,真正起到维护一方平安的作用。据了解,今年以来花朗辖区治安案件“零发案”,这样的良好治安格局,治保会的调解、疏导和真正的起作用是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