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工程”的施行促使群众更满意
“我今天参加了法庭的庭审过程,并对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在程序上和法理运用上进行评查打分,我虽然是第一次参加类似的活动,但给我的感觉是现在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更阳光了”。10月10号下午,在镇雄县人民法院泼机中心法庭外,泼机镇人大代表王义昌说出心中的感受。
当天,泼机镇中心法庭公开审理了辖区亨地村申时某等2人与同村的付某伟之间的财产返还案。王义昌与另外6名人大代表一道作为案件审理评查、评议代表旁听了案件庭审。
今年以来,镇雄县委政法委采取了日常监督、庭审评查、作风评议、问卷调查、媒体互动等措施,积极在全县推行“阳光司法工程”,并将“阳光司法”与政法干警“进农户、进企业、进重点项目工地”的“三进服务活动”和“四群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积极有效举措,促使全体政法干警执法公开公正、群众明白放心满意。“案件审理得堂堂正正,审判法官辩法析理丝丝入扣,整个案件我了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输得我心服口服”。在一起人身健康权纠纷案中的当事人朱大某虽然输了官司但心服口服。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公安机关作风监督员
政协委员对政法机关纪律作风及队伍建设进行评议
据了解,“阳光执法活动”开展以来,法、检、公、司等各级政法机关都聘请了执法监督员和评议员对执法活动、纪律作风等进行监督、评议。有20名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聘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监督员、社会治安态势和民警“十优”评议员;20名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执法活动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日常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评查;人民法院特邀评委112人次,组织庭审观摩28次,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并对“阳光司法工程”和“两评查”活动作出评议。
目前,“阳光司法工程”在镇雄正得到更进一步的深入开展,广大干群对各级政法机关公开、公正、严格、文明的执法活动赞不绝口,满意率不断攀升。
社会监督已经深入到政法机关各个领域
与媒体互动
编辑:万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