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雄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量刑建议的相关工作要求。第一季度共向同级法院发出量刑建议书46件58人,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的71.9%,法院判决35件47人,采纳32件4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5%,有效推动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学习,为量刑建议工作的全面开展打牢坚实基础。该院公诉部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量刑建议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意见,在量刑建议中注重适用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刑罚裁量的均衡。对《刑法修正案八》、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等有关量刑情节的最新法律和司法解释做到及时全面学习,吃透、拿准概念定义,以保证对与案件有关的所有量刑情节都能够准确把握。
二是严格审查证据,提高量刑分析的全面性和综合性。案件承办人仔细审查案件相关量刑情节所对应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作案动机、悔罪表现、是否得到被害人谅解,是否退赃退赔等方面,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全部犯罪事实及多个量刑情节进行细化,逐个分析,最后客观提出量刑建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则由科室集体讨论研究分析,做到每一个量刑情节在量刑建议书中均有所体现。
三是严格量刑建议制作程序,确保量刑建议准确性。普通刑事案件,由承办人按照量刑的四步骤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一定幅度的宣告刑,再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检察长批准,保证量刑建议的准确提出。同时,规范量刑建议书的制作,拟定了统一规范的格式。
四是加强沟通,充分发挥量刑建议促进裁判均衡、公正的作用。利用好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法院加强沟通、协调,对在一些有争议的量刑情节尽量达成统一意见;争取法院的配合,对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做到判处的刑罚基本均衡,最大限度发挥量刑建议对法院裁判的监督、促进作用。
五是强化经验总结,提高量刑建议水平。量刑建议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该院公诉部门为提高量刑建议水平,多次召集全体干警对一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分析提出量刑建议后法院采纳的情况,对量刑建议未被采纳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加以整改,对量刑建议未被采纳,且属于裁判方面的问题,则坚决提出抗诉。通过不断总结,提升公诉人驾驭法律的能力和提出量刑建议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