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1-18
近年来,检察院立案查办全县专项扶贫、救灾等项目中,涉及乡(镇)、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共9件10人。今年,检察院预防部门通过对这些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预防调研,深入分析总结出了乡(镇)、村在村级事务管理和资金的使用、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乡(镇)、村干部放松学习、缺乏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二是制度不严、管理混乱,监督形同虚设;三是为了个人目的,不惜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是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针对存在问题,分别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发出了预防建议,第一,加强对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力度,促进干部慎用权、用好权。第二,加强针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第三,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强化对工作制度执行的监督。第四,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资金管理实行分类使用、集中投资,分类管理。
“涉农”检察建议得到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于近日将意见纷纷反馈到检察院,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