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1-18
11月16日上午,检察院在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因公牺牲检察官特别慰问金发放仪式,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常廷华出席会议并向检察院因公牺牲检察官严隆宣同志家属发放特别慰问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仪式。
发放仪式上,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常廷华宣读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向严隆宣家属发放特别慰问金的通知》,对严隆宣家属发放特别慰问金,每年发放5000元,连续发放20年,常副主任将2006年来补发的20000元发放到严隆宣家属手中。严隆宣家属表示,衷心感谢党和政府以及检察机关的深切关怀。
毛孝华检察长在仪式上介绍了因公牺牲检察官严隆宣的生平事迹。严隆宣同志1979年调入检察院工作,生前先后在办公室、法纪案件侦查科、经济案件检察科、政工科工作,历任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工作期间,严隆宣同志不论是在办公室从事繁杂的出纳工作,还是在侦查部门查办渎检案件和贪污贿赂案件,均能顾全大局,服从院党组安排,对待工作总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镇雄检察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对待同志,严隆宣总是与人为善、和睦相处。在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的12年间,严隆宣同志的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得到了检察院党组和干警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曾经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91年1月,严隆宣同志到镇雄县黑树镇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因一氧碳炭中毒不幸牺牲。
毛检察长对上级检察机关对因公牺牲检察官家属的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要求全体干警要学习严隆宣同志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