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7-02
今年四月中旬以来,为实现对法院审判活动的全面监督,充分应对修正后《刑事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的改革,镇雄县检察院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五件案件全部出庭支持公诉,并采取了三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争取后勤保障、与法院沟通协调,确保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工作顺利进行。二是通过合理简化案件审查报告等工作文书、相对集中开庭审理、庭审程序适当简化,提高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效率。三是通过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注重释法说理,确保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以上措施,实现了简易程序案件质量、监督、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