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以来,镇雄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四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执法形象不断得到提升和转变。
关键词:认识·形象·能力
一、思想先导,价值引领,着力解决职业“认识”问题
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真心真情管理队伍,引导民警正确认识警察职业特殊性,提升民警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一是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提高政治素养。以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锤炼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坚守警察职业道德;不断强化民警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改造,提高抵御社会不良思想侵蚀的能力,进一步筑牢民警爱岗敬业、执法为民的理念。二是落实关心关爱措施体现人文关怀。坚持关心关爱民警,在民警生病住院慰问、贫困民警帮扶、民警子女入学、民警轮流休假、报功授奖等方面尽力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想方设法为民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民警能安心工作、快乐生活,切实感受到警队如家的温暖,增强队伍凝聚力。三是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对民警人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民警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涉警投诉举报炒作不实等行为,以纪委、督察、治安、网安等部门力量为主,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依照法律坚决从严惩处,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打造阳光队伍。坚持德才兼备选人,公道正派用人,建立阳光公正的干部人事制度,真正让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群众认可的民警有盼头、有奔头,积极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打造富有朝气、灵气和正气的阳光型队伍。
二、内强外塑,从严要求,着力解决队伍“形象”问题
坚持从细节入手,狠抓影响队伍形象的关键环节,内外齐动,综合施策,不断塑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队伍形象。一是抓纪律作风建设促规范。研究出台《镇雄县公安局队伍日常行为管理规范》,通过记分考评的方式,从警容风纪、内务管理、执法执勤等细节抓起,加强民警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进一步转变队伍纪律作风。建立县局党委队伍管理“四包四保”责任制和队伍违法违纪苗头常态排查机制,定期对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有效防止“小问题”发酵升级,造成不良后果。对民警违纪违法的,坚决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二是抓公共关系建设树形象。适时开展警营开放、向群众汇报工作、警校共建、警企共建等活动,零距离接触群众,搭建警民沟通联系的桥梁;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进行宣传的同时,开通“镇雄警方”三微平台,加强公安正面宣传,发布治安警情和安全防范温馨提示,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加强公安舆情评论员队伍建设,对互联网涉警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跟进,正面引导网络舆情。今年来,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上刊载稿件226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特别是对“5.10”鱼洞特大洪涝灾害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加强内外宣传的同时,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申报请功。三是抓廉政文化建设强监督。从今年5月份起,在全局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所有民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承诺不插手配偶工作,不干涉配偶行使权力,不接受有碍配偶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主动监督民警廉洁从警,促进公安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播放《手莫伸4、5》警示教育片,用鲜活的案例、惨痛的教训警示民警,筑牢民警拒腐防变、遵章守纪的思想防线。
三、规范管理,考核助推,着力解决履职“能力”问题
坚持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强化科学规范管理和常态练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建设。紧盯执法办案中最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从重点警种、重点单位进行突破,找准执法突出问题的症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改,着力解决简单执法、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的问题;坚决落实办案民警、办案单位法制民警、办案单位领导、法制大队和局领导“五级”审核把关制和错案追究责任制,杜绝违规甚至违法办案,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办案水平。二是常态开展教育培训。坚持“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教育训练模式,针对业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常态开展执法执勤、信息化运用、警务实战、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群众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并适时进行“大比武”,着力提升各警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总体提升队伍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来已组织培训活动4期,受训民警达480人次。三是大力选树能手标兵。实施“百名人才储备计划”,通过部门推荐、全局民警网络投票的方式,评选50名业务标兵和50名警务实战教官,作为全局专业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首选依据;业务标兵和警务实战教官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同时,承担着本部门其他民警的传帮带工作,让民警在学中干、干中学,激发民警学习提高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在强化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综合业务考核的基础上,完善民警个人目标考核责任制,将工作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细化,让每个民警都能准确把握自己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同时,严格考核奖惩结果运用,有效督促民警主动作为,依法履职,有效防止民警互相推诿,造成工作被动局面。
编辑:武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