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3-28
2011年3月14日14时30分,镇雄县人民法院芒部中心法庭接到原告谭某的电话,电话中谭某要求将原定于次日才公开开庭审理的其与被告付某离婚纠纷一案提前调解,承办法官从电话交谈中了解到本案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决定当日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并立即制定周密的调解方案。下午15时许,原、被告及族人和亲朋约有20余人来到法庭,承办法官热情邀请众人坐下后,认真听取他们对本案的看法及当事人的婚姻变化经过。从众人的议论中得知,原、被告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家境殷实,只是近年来原告谭某常年在外跑车,只顾赚钱,很少顾及家庭,导致夫妻感情淡化,进而与被告发生吵打,才发展到对簿公堂,诉求离婚。另了解到,原告谭某之父也在场,且非常反对他们离婚。于是承办法官将谭某及其父叫到自己办公室做调和工作,并由书记员协同众原被告家族做被告付某的思想工作。
两小时过去了,通过承办法官及在场亲朋好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警之以法的耐心细致的疏导,终于使谭某和付某都认识到,离婚后受伤害的不仅仅是他们俩,给父母、子女心灵带来的创伤可能是一辈子都无法弥合的,从家庭、子女成长的角度着想,实在不应离婚。由于双方仍在斗气,都不肯先表态,低头不语。承办法官见时间已成熟,就当着众人讲明离婚的利害关系,并从单亲家庭子女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社会现实陈述了离婚对子女的负面影响,原告见法官话说到这个份上,马上表态说:“只要她(付某)愿意和好,我就不离了。”付某也表示,夫妻间的这点隔阂是可以消除的,伤痕是可以用时间治愈的,只要多交流沟通,一切都可以重新来过。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破镜重圆,本案以调解和好结案。
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一个濒危的婚姻,一对已反目的夫妻,最终在承办法官“希望你们以家庭为重,为子女着想,互敬互爱、互谅互让”的告诫声中,微笑着走出了法庭。调解结束后,当事人的亲朋都展颜露笑,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本案,既看到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光辉形象,也学到了很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了婚姻家庭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