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开展2012年单位、行业、小区“安全等级评定”活动
作者: 发布于:2012-06-25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和谐镇雄”建设,加强单位、行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单位、行业、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能力,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方针政策在单位、行业、小区的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单位、行业、小区“安全等级”评定活动。
此次单位、行业、小区“安全等级”评定活动的目标是: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坚持“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的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单位、行业、小区无刑事治安案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邪教组织活动的“五无”目标。
为有效推进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并细化了10项“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四个实施阶段。县社管综治委将结合年度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进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对各单位、各部门、各小区的“安全等级”评定活动进行一季度一检查、年终统一考核。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95分以上的为“优秀”单位、行业、小区;95分至85分的为“良好”单位、行业、小区;85分以下的为“提醒”单位、行业、小区。对季度考核不平安、不安全的单位、行业和小区,由县社管综治委将进行通报批评或挂黄牌警告;至2012年底仍不能达标的单位、行业、小区视情况给予黑牌警告或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查究。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行业、小区,由县社管综治委综合全年的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后,报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