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严智 发布于:2016-08-08
8月1日11时许,昭通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南部新区施工现场发生工人高空作业堕楼安全事故,工人李家松经“120”现场急救无效死亡。当晚23时,李家松亲属约40余人从四川筠连赶到镇雄,并向施工企业提出高额的工伤死亡赔偿,因该请求未能得到企业的采纳,死者亲属情绪异常激动,准备次日停尸闹事,阻止施工。24时,县司法局疑难纠纷调委会接到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指派,当即安排首席调解员严智前往事故现场,配合南台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赔偿事宜。在办事处副主任翁大智的主持下,邀请县法院法官朱德明现场作指导,通过一个晚上的交流沟通,析理释法,乡情感化,于8月2日11时,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工亡赔偿协议。
县司法局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履行好职能职责,全力为镇雄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避免了企业与员工之间因工伤事故赔偿的“拉锯战”,既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企业的正常施工秩序,这种快速介入的工作作风真正体现了司法行政领域的法治精神。
编辑:武绍贵